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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嚴查辣椒粉 擴大禁用對象包含學校、醫療機構為期3個月

衛生局人員執行醫療長照機構辣椒粉食材使用稽查

高雄市政府加強市售辣椒粉及調味料相關產品稽查,112(去)年總計抽驗70件,未檢出蘇丹紅,今(113)年再擴大辦理專案抽驗,截至目前已抽驗114件,檢驗結果10件(均為已公布之批號)皆於3月1日檢出蘇丹紅與規定不符,並持續擴大檢驗中,該檢出10件違規產品來源上游供應商皆為津棧公司與佳廣公司所輸入,全案已主動移送地檢署偵辦。

教育局到校稽查指導學校午餐使用合格調味品情形(以上圖片由教育局提供)

同時教育局已完成學校營養午餐全面清查,並未使用到問題產品。但因應辣椒粉原料進銷、加工、販售涉及跨縣市,目前各縣市工廠及販賣業相關產品流通複雜,流向仍持續追蹤釐清中,高雄市政府經風險評估後宣布自今日起為期3個月,擴大禁止使用咖哩粉及辣椒粉對象包含各級學校、醫療機構、長照機構、護理機構、社福機構,並清查機構食材使用情形,以維護市民食的安全。

查新北市衛生局裁罰辣椒粉輸入業者保欣公司200萬元,高雄市衛生局針對轄內津棧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涉及輸入販售有毒辣椒粉,於追查過程發現轄內津棧、佳廣及海順等公司為同一倉儲位址,關係密切,違規重罰共318萬,衛生局已掌握業者關係,相關情資已移請地檢署擴大偵辦,刻正由檢方介入釐清調查中。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規定,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衛生局。衛生局指出,食品業者倘使用違規辣椒粉若查獲未立即通報,即依法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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